有機薰衣草純露成分:
Lavandula angustifolia Flower Water, Citric acid.

注意事項:

1. 開瓶後請於6個月內使用完畢。並將瓶蓋蓋緊避免瓶蓋鬆脫。

2. 請保存在陰暗低溫處,勿使陽光直接照射產品,以免產品變質。

3. 每日清潔皮膚後使用,亦可噴灑於化妝棉上作全臉的保濕面膜對皮膚有很好的保濕及滋補效用。
登錄號碼: 97290531-ASTC-0030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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